宿迁市嘉汇枫景园部分门面房租赁使用权拍卖

宿迁市嘉汇枫景园部分门面房租赁使用权
拍卖公告
受宿北大战纪念馆委托,经宿迁市财政局批准,现对宿迁市嘉汇枫景园部分门面房租赁使用权面向社会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标的概况
 
 
2、竞买人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2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3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3.竞买报名
3.1报名及展示时间:截止至2022年11月29日17:30时;
3.2报名方式: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陆》进行注册登记并报名,或CA证书登陆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拍卖公告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以单位参与报名竞价报名的,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24,18936945677。
3.3 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①本人身份证;②竞买承诺书;③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
3.4以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竞买承诺书;④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名称);
3.5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保证金未到账,或须上传至投标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4.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17:30时,竞买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自然人须从本人账户)转入至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①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②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营业部;
③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各竞买人的每个标的均不同,请各竞买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的查询;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2在竞买人、买受人无违约的情况下,竞买保证金将在成交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4.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3.1竞买人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委托人或拍卖机构的;
4.3.2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3.3竞买人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4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5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4.3.6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3.7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3.8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3.9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4.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五、竞价及成交
5.1竞价时间:
标的序号 竞价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1 2022年11月30日上午9时 20分钟 120秒
2 2022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 20分钟 120秒
3 2022年11月30日上午10时 20分钟 120秒
4 2022年11月30日上午10:30时 20分钟 120秒
 
5.2本次拍卖采用网上竞价形式,请竞买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附件《竞买须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5.3买受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2日内一次性交清成交价款、总成交价5%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10000元,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除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将按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5.4成交款、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转至下方指定账户:
户名: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
账号:1306270000003922
开户行:南京银行宿迁分行
六、其他约定事项
6.1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委托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竞买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拍租;
6.2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含地下及配套面积),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位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6.3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费以及房屋、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付;
6.4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装饰装修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饰装修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原有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有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管理部门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承租人投入到房屋的不动产部分,委托方不予补偿;
6.6租赁期内,承租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
6.7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投入到房屋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并将租赁房屋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后及时移交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8现有标的物现状出租,一层与二层之间楼梯已由委托人出资建成,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若承租期间承租人造成损坏,照价赔偿,在竞拍成交后,委托人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6.9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不得逾期支付租金,如违反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6.10标的由委托人负责交付,房屋交付时间、租赁起止时间和其它相关要求均以《租赁合同》为准;
6.11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佣金发票,拍卖人、委托人不提供成交标的发票,由买受人自行开据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6.12意向竞买人应认真阅读转让资料,对竞买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报名登记前提出,一旦办妥竞买报名登记手续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买资料的要求和条款; 
6.13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买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租赁合同》为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托人:宿北大战纪念馆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27-81002110
拍卖机构:江苏华创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8114268444
公司地址: 宿迁市湖滨新区保险小镇A15栋A144室